10月14日,秦皇岛交警一大队民警夜查时,一辆摩托车行驶至查处点,民警初步检测驾驶人有酒驾嫌疑。
经呼气式酒精检测,结果为105mg/100ml,涉嫌醉驾。张某后悔不已,称:“别扣(本)啊,还是实习本呢!”
经核实,张某的驾驶证还在实习期内。最终,张某血检结果为137.34mg/100ml,确属醉驾。
张某将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5年内不得重新申领,同时还将被追究刑事责任。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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